3.“减免税款”专栏,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。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营业外收入”科目。
【例题】某企业生产并销售某类享受国家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的产品,本期销售收入10000元,该产品适用的税率是17%,则相应的会计分录为:
借:银行存款 117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10000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1700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款) 1700
贷:营业外收入 1700
4.“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”专栏,反映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的税额;这个子目实际反映的是出口产品的进项税“抵”了多少内销产品的销项税,不是国税局实际退的现金;
该科目金额=“当期免抵退税额”-“当期(实际)应退税额”
其中:
当期免抵退税额=出口产品离岸价(FOB)×国家规定的该产品出口退税率
“当期(实际)应退税额”=当期期末“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”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与计算出的“当期免抵退税额”的金额相比较,谁小取谁;
5.“转出未交增值税”专栏,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。月末企业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,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”科目。
【例题】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各栏合计为5000元,借方各栏的合计为2000元,月末形成的贷方余额3000元,则账务处理为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3000
贷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3000
下月实际计缴增值税时:
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3000
贷:银行存款或现金 3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