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改增:涉税会计核算,案例分析

6.“销项税额”专栏
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确定的销项税,按蓝字登记;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,用红字登记。
【例题】某企业上月销售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元,销项税额为1700元的货物被退回,已经按税法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用银行存款退回相应的款项。
相应的会计处理为:
借: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 10000
贷:银行存款              11700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-1700

7.“出口退税”专栏,反映出企业享受的“抵税和实际退税”的合计数,在金额上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退税率。

8.“进项税额转出”专栏,大体分以下几个方面:
①外购货物改变用途但不离开企业,作“进项税额转出”;
②外购货物、在产品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,其损失为“不含税价”加上相应的“进项税”,即,此时作“进项税额转出”。
③出口货物的征、退税率差,用蓝字计入该栏目;如果企业出口货物中使用了国内免税货物和进料加工货物,则需要用红字计入该栏目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