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改增:涉税会计核算,案例分析

9.“转出多交增值税”专栏,注意:只对预缴的税款转出;即只有在“已交税金”本月的实际发生额,且“应交增值税”科目期末有“借方余额”的情况下适用,且原则是“谁小取小”。
【例题】某企业每10天纳一次税,当月预缴税款20万元,月末,“应交增值税”明细账的余额数据有以下三种情况,请分别说明企业期末该如何处理。
(1)期末余额数据是借方25万。
(2)期末余额数据是借方10万。
(3)期末余额数据是贷方5万。
『正确答案』
(1)当月有预缴税款20万,期末余额数据是借方25万时,20万小于25万,故实际退20万,处理完这20万后,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为5万,这是当期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产生的,这时只能留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继续抵扣,不能向国税局申请退回这5万元的税款,分录:
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           20万
贷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转出多交增值税)   20万
(2)当月有预缴税款20万,期末余额数据是借方10万时,10万小于20万,故实际退10万,处理完毕,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余额为零,这种情况说明本期预缴的20万中,有10万本身就是应该缴给国税局,另外的10万是多缴的,故退回,分录:
借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           10万
贷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转出多交增值税)   10万
(3)期末余额数据在贷方5万,说明企业原先预缴的20万还不够,还要再缴5万的税款给国税局,分录是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  5万
贷:应交税费-未交增值税             5万